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孙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 号)核准,塞力斯医
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4,331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3,31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298,679.2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7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54
号验资报告审验,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
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2,698,000.00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并与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
的设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塞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塞力斯”)和控股孙公司四川塞力医智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医智通”)于近日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存储金额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元)
四川塞力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医用耗材集约化运
医疗科技 128918339510001 0
成都中环岛支行 营服务(SPD)业务
有限公司
四川塞力
医智通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医用耗材集约化运
128918335610001 53,689.17
疗科技有 成都中环岛支行 营服务(SPD)业务
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甲方一: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四川塞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塞力医智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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