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6-008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在公司本部研发中心三楼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和微信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有4人,公司董事程坤、黄兴孪、王廷富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桂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公司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申请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有新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等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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