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
以书面通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
议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张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五洲新春关于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
关联交易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张峰、俞越蕾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合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五洲新春关于合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
关联董事张峰、俞越蕾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五洲新春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3 票。
关联董事张峰、俞越蕾、王学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64 号)。
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及授权,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相关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公司和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授权有效期与董事会获得股东会的授权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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