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为平台经济的价格行为,划定了清晰的红线和底线。这份文件,将深刻改变平台、商家和消费者三方关系,标志着平台经济监管,进入精细化、常态化的新阶段。
新规的核心,是明确禁止,平台利用其市场地位,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定价,进行不合理限制。
1. 禁止“二选一”式比价:不得强制商家在该平台的价格,不得高于其他渠道。这打破了平台,通过制造价格壁垒,来锁定流量的旧模式。
2. 禁止“强制促销”和“算法胁迫”:不得强制商家降价、让利,或强制其开通自动跟价、降价系统。商家可以拒绝算法绑架,拥有自助定价的权力。
3. 禁止“变相惩罚”:明确限制,通过搜索降权、流量限制、下架商品等,隐蔽手段,对不配合的商家进行惩罚。
战略意图:不止于规范,更在于引导和变革重塑
这次新规的深远意义,远超反垄断罚款本身,可以实现三大目标:
改变竞争逻辑:推动平台竞争,从流量和价格的内卷,转向服务、效率和创新的比拼。健康的生态比一时的低价更重要。
保护产业根系:保障广大中小商家、品牌方的合理利润空间,避免其在平台主导的低价策略中,持续失血,从而保护我国消费产业的创新和多样性。
稳定消费预期:减少因平台非理性补贴或胁迫降价,导致的商品质量下降、服务缩水等问题,最终保护消费者长期利益。
新规将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改变相关板块的价值:
1. 品牌商和优质商家
定价权的部分回归,意味着对渠道,有更强议价能力,品牌价值突出的消费品牌,其利润空间和经营自主性,将得到改善。拥有自营渠道或全渠道运营能力的企业,优势将会显现。
2. 平台方
头部综合平台:短期可能需要调整,部分商业模式和营收结构,长期看,其市场地位,可能因规则明确而得到巩固。竞争将更多围绕,物流体验和技术服务等展开。
垂类和内容平台:对于依赖特色内容,社区氛围或专业服务进行交易的平台,新规影响相对较小,其差异化优势,会更加突出。
3. 产业链新基建机会
电商独立站SaaS和私域运营工具:随着商家对平台单一依赖度的降低,构建品牌独立站和私域流量的需求,将显著增长,相关服务商将迎来机遇。
物流和供应链服务商:当低价策略平息,竞争焦点转向体验和效率,能够提供稳定和优质履约服务的物流企业,价值将进一步提升。
当监管的焦点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立规,这预示着,平台经济的游戏规则,已经发生变化。一个告别野蛮生长,走向规范健康发展的新时代,正在拉开帷幕。
你认为,新规之下,哪个行业或哪类公司会成为受益者?是消费品牌,是垂类平台,还是电商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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