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中信建投”)作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珀莱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珀莱雅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51,713,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方式,向原股东配售及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517,13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751,713,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16,981.13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46,996,018.87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87,344.9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4,508,673.9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33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分
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运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 项目达到预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募 投资进度 募集资金 定可使用状 定可使用状
号 承诺投资额 [注 1] 集资金金额 (%) 专户余额 态日期(调 态日期(调
整前) 整后)
湖州扩建生 102.50 2024 年 12
1 产基地建设项目 33,850.00 33,850.00 34,695.75 [注 2] 0.00 2023 年 4 月 月[注 3]
(一期)
2 龙坞研发中 19,450.00 19,450.00 19,700.80 101.29 0.00 2023 年 4 月 2024 年 6 月
心建设项目 [注 2] [注 3]
3 信息化系统升级 9,050.00 8,801.27 7,923.17 90.02 1,228.4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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