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阳)
作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力传媒”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参与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对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努力在自己的言行和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沈阳:男,1974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清华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新闻学院元宇宙文化实验室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AI和大数据、新媒体、元宇宙、网络舆论、虚拟人和机器人。曾任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新疆大学等校教授或兼职教授,研究领域横跨新闻传播、计算机科学和信息管理三个专业,具有跨学科研究背景。现为近十个部委专委会专家以及多个二级学会副会长或秘书长、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入选者。是中国互联网研究领域最具理论和实践结合精神的专家之一,34岁时破格升为教授博导。在AI领域的理论研究开拓上具有一定贡献,团队在多项AI和大数据国内外比赛中荣获第一名或金牌,发表论文一百余篇,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数十项。在学术领域担任多项要职,包括中国新闻史学会舆论学专委会副会长、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副会长以及中国新闻史学会传播学专委会秘书长。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积极履行监督与决策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同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是否 以通
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独立 亲自 讯方 委托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董事 出席 式参 出席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 次数 数
数 议
数
沈阳 是 5 5 5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公司担任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在提名委员会的会议中,聚焦于公司管理层和关键职位的人选提名和聘任,确保公司的领导团队能够符合公司的战略需求和治理标准。这些会议包括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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