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5-095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 25 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及《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芜湖伯特
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
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亦不再适用。
关于取消监事会等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
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督职
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担
任法定代表人的,可以推荐其他有资格的人员,经董事
会批准后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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