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5-02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以下简
称“准则解释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公司自 2024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及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8 号”),
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 2024 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二)审议程序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
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
规定,选择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 17 号、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
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8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