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5-018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9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90,200 万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 6 年。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实际公开
发行可转债 902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2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689.3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510.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149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3,392.81 万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含置
金专用账户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1,687.74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16 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8 月 25 日,本公司与 WBTL DE SALTILLO S. de R.L.de C.V.(以下简
称伯特利墨西哥)、芜湖伯特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7 月 7 日,本公司与伯特利墨西哥、BANCO BASE S.A.I.B.M、保荐机
构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8 月 23 日,本公司与安徽迪亚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芜湖金桥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1 月 12 日,本公司与威海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
海伯特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因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 2024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尚
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本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鉴于本
公司保荐机构的更换,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
司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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