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以专业的知识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经营管理出谋划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
现就 2024 年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蒋琪:男,1974 年 1 月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5 年-1996
年在青岛市司法局工作,1996 年-2009 年,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 年-2021 年 11 月,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管理合伙人。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全国董事局主席、管理合伙人。2021 年 9 月 6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行为;不属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本人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中保持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公司各届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会 会次数
蒋琪 9 9 0 0 否 3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本人担任 2024 年度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进行工作,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良好地履行了各自的权利义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战略及可持续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
发展委员会 员会
蒋琪 / 6 2 3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度共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