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黎珺女士、独立董事蒋琪先生及董事王渊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财务经验的独立董事马黎珺女士担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黎珺女士、独立董事蒋琪先生及董事刘良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财务经验的独立董事马黎珺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增加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 2024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调整事项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共 15 条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预计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共 3 条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预计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共 2 条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并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并按照与公司协商确定的时间安排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以及其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等因素,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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