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21:37:56 股吧网页版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
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众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二)会计师执业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勇,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精达股份、众源新材、天华超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童波,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佰奥智能、永锋科技、金誉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崔静,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 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茂股份、众源新材、薪泽奇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勇,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众源新材提供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行业特点、业务模式开展审计工作,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测试、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确认、合并报表编制、关联方交易等。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配备了专业性强、行业经验丰富的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三)质量管理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