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2
第三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3
第四章 对外投资管理......4
第五章 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6
第六章 对外投资的人事管理......6
第七章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及审计......7
第八章 附 则...... 8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
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
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
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
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
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
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
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
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 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 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
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 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 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
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下统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
则》、《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及时披露: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以上;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