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控股子公司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本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总部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
3.职责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相应的权限范围内负责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议。
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负责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的审核及签订。
财务部是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日常管理执行部门,具体负责期货和衍生品的日常业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编制、修订公司期货和衍生品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工作原则和方针。
(2) 制订、调整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报授权审批人审批。
(3) 监控外汇市场行情,识别和评估市场风险、分析人民币汇率变动趋势,研究公司的外汇敞口,判断开展期货和衍生品的时点。
(4) 根据期货和衍生品合约,在交割期届满前保证结算账户资金余额充足,防范违约风险。
(5) 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6) 负责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账务处理等财务结算工作,并指定档案管理专员负责期货和衍生品相关资料管理,包括期货和衍生品计划、交易方案、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
(7) 其他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的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
证券部负责履行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实施信息披露。
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审查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加强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4.定义
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约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期权合约,是指约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包括期货合约)的标准化或非标准化合约。
互换合约,是指约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内相互交换特定标的物的金融合约。
远期合约,是指期货合约以外的,约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金融合约。
5.规定
5.1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
5.1.1 公司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所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不得以套期保值为名变相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5.1.2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5.1.3 公司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期货和衍生品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相匹配。
5.1.4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或控股子公司名义设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5.1.5 公司须具有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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