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5-010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会〔2023〕11 号),明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列示及披露 要求。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 18 号》”),该解释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 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 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 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 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 等项目列示。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第 18 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8 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
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 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 处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重述 了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具体追溯调整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名称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其他应付款 1,014,431,518.36 -151,291,932.48 863,139,585.88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名称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其他流动负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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