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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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西 沐 邦 高 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0 2 5 年 度 退 市 风 险 警 示 有 关 情 形 消 除 预
审 计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6]0011000724 号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高科)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的审计意见尚未形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的规定,沐邦高科编制了 2025 年度业绩预告。编制和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是沐邦高科的责任。
沐邦高科因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沐邦高科作出的 2025 年度的业绩预告,预计 2025 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 3 亿元,沐邦高科预计将消除财务类
大华核字[2026]0011000724 号退市风险警示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退市指标情形。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根据我们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尚不能确定沐邦高科业绩预告中2025 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 3 亿元,以及沐邦高科预计将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由于沐邦高科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具体审计意见以本所出具的沐邦高科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另外,我们提请本专项说明的使用者关注以下事项:
(1)沐邦高科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经初步审核,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尚未消除,如后续无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已消除,预计将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非无保留意见。
(2)沐邦高科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52025003 号),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结果尚未公布。
由于沐邦高科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业绩预告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审计意见以本所出具的沐邦高科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本专项说明仅供沐邦高科披露 2025 年度业绩预告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本页以下无正文)
大华核字[2026]0011000724 号退市风险警示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页无正文,大华核字[2026]0011000724 号退市风险警示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忠林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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