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内控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评价公
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各部
门”)。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范围包括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高风险业务。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准确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阅和批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批准由公司经营层提交的涉及内部控制整改的重要事项;
(三)审议和批准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内部控制管理相关制度和规章。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对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是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
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的机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牵头,工作组成员由公司相关部室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
(一)实施内控测试和评价工作,编制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提出内控缺陷整改建议,与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管理层沟通确定内控缺陷整改计划;
(三)在内控测试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各流程的实际执行情况,通过与相关流程负责人的沟通,整理并完善公司内控制度;
(四)根据现场测试获得的证据,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成因、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按照内控缺陷的评价标准,将其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并提出认定意见和整改意见,编制缺陷评价汇总表,督促相关单位或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七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是内部控制评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
(二)根据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三)汇总分析各单位各部门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和自我评估报告;
(四)整理内部控制独立性测试评价工作底稿和评价报告;
(五)根据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编写《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八条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是内部控制评价的参与单位及完成内控缺陷整改任
务的责任主体,应指定内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及自我评估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填写本单位本部门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报送公司审计监察部;
(二)按照公司内控缺陷整改工作计划,及时完成各项流程所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缺陷整改工作,并根据整改进度情况填写内控缺陷整改进度一览表报送审计监察部;
(三)提供可靠信息资料,进行内部控制测评和检查工作。
第四章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内容
第九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各单位各部门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的独立性测试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关于内控缺陷的汇总和认定;
(四)内部控制缺陷整改;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
(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信息披露。
第十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主要依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工作程序,紧
紧围绕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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