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 沐邦 公告编号:2025-115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 17,816,994 股股票已被司法划转至铜陵高新企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企航”),占公司总股本的4.1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司法划转被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股份司法划转双方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受让方高新企航承诺自取得公司股份起三年内,在行使表决权时,与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控股保持一致行动,与沐邦新能源控股的表决意见保持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高新企航承诺,自取得上市公司股票后的三年内不得转让。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前期签署协议转让暨当前司法
划转的补充提示性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过户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从 87,540,610 股减少至 69,723,61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 20.19%减少至 16.08%。
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回证》,江
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司法处置,情况如下:
一、司法划转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5 日,沐邦新能源控股与高新企航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约
定沐邦新能源控股向高新企航转让其持有公司合计 17,816,994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5.20%),转让价款不超过 3.64 亿元。受让方高新启航承诺自取得公司股份起三年内,在行使表决权时,与公司控股股东保持一致行动。高新企航承诺自取得公司股份起三年内不转让。因沐邦新能源控股未能履行《股权转让合同》项下的股票交割义务,高新企航向铜陵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前期签署协议转让暨当前司法划转的补充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2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送了《(2025)赣 01 执 394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赣 01
执 394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移送处置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于 2025 年9 月 22 日将沐邦新能源控股 17,816,994 股股份司法划转至铜
陵高新企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公司总股本的 4.11%。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的通知并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知,前述 17,816,994 股股票已完成过户手续。
二、本次划转后股份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司法划转后,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从 87,540,610 股减少至69,723,61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 20.19%减少至 16.08%。本次权益变动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凰东路 29 号 401 室
义务人基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
间 2025 年 9 月 22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 (%)
权益变动 2025 年 9 月 22 人民币普通
明细 司法划转 日 股 17,816,994 4.11%
合计 - - 17,816,994 4.11%
受让方高新启航承诺自取得公司股份起三年内,在行使表决权时,与公司控
股股东保持一致行动。高新企航承诺自取得公司股份起三年内不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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