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 沐邦 公告编号:2025-114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已披露信息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因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三)
项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未收回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8 月 27 日起被叠加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52025003 号)。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9 月 19 日、9 月 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
于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江西豪安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廖志远和张忠安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汤晓春和刘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9 号)详见(公告 2025-081)公司以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等方式,通过第三方向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其中:2024年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 16,764.52 万元,截至 2024 年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余额 10,719.32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4,605.63 万元;2024 年向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 26,065.81 万元,截至 2024 年末,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4,845.59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其他关
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3,526.25 万元。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且未在 1 个月内清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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