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
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
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
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的通知,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会[2023]21 号)的通知,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
会[2024]24 号)的通知,本公司本年度提前执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自 2024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执行时间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3 年发布的《企
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4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3 年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 2024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会计政
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两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
年度提前执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项会计政
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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