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
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4 时 00 分在杭州市之江路 599 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
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方利强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芯存诚邦”)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简称“东莞银行”)申请 1,000 万元银行借款授信,为支持芯存诚邦经营发展,公司为芯存诚邦申请的银行借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为 1 年,保证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本次由公司和芯存诚邦少数股东文雨共同提供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芯存诚邦向建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银行借款授信,该笔授信由深圳市朗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春华、其全资子公司佛山朗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珠海朗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前述四主体合称“深圳朗华”)提供保证担保,应深圳朗华要求,为支持芯存诚邦经营发展,公司为芯存诚邦本次申请银行借款授信事项向深圳朗华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反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
因芯存诚邦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而且此前文雨已单方面为芯存诚邦向建行深圳分行申请银行借款授信,而向深圳朗华提供过连带保证责任反担保,本次由公司提供反担保,文雨等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反担保。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芯存诚邦经营发展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芯存诚邦的资信状况,对其担保的风险可控,且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涉及的反担保事项尚本次会议议案 2《关于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补充议案》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补充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杭州睿玖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万元。基于公司业务经营开展的实际需要,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对上述授权作出如下补充:
在预计额度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明确: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差额补足、反担保(含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的反担保)等。授权期限和预计担保的发生期限范围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预计担保的补充事项,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审议表
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修改经营范围,以及公司治理等需要,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