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资质条件:
(1) 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设立)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
中心北区1-1-2205-1
(5) 首席合伙人:邓超
(6) 2024年末 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7人。
(7) 2024 年度 经审计的收入总 额31,555.40 万元 ,审计业 务收入
25,092.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972.20万元。
(8)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2,438.00万
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
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工作团队,核心成员均具多年上市公司、科技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师等专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2、审计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近一年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提交各项工作。
3、审计质量管理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目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执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等。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第二层次复
核。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近一年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在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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