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承担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相关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傅黎瑛,女,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位,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浙江财政学校教师,浙江师范大学教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同时兼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 以通讯方 缺 是否连续 是否出席
席次 亲自出 式参加次 委托出 席 两次未亲 出席 年度股东
数 席次数 数 席次数 次 自出席会 次数 大会
数 议
12 12 3 0 0 否 3 是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
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专业委员会名称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与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此外,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合计15天,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以及规范运作执行情
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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