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06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2025年3月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原章程 修改后
1 第一条 为维护诚邦生态环境股 第一条 为维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2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浙江东方市政园 其他有关规定,由浙江东方市政园林工
林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 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在浙 司(以下简称 “公司”),在浙江省市
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36533N。 91330000142936533N。
3 第八条 总经理(本公司称总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裁,下同)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4 新增,序号顺延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本章程称为
“股东大会”,下同)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
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5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6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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