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情况
中汇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6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 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二)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徐德盛
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 4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宁
202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 2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束哲民
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 6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报告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中汇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质量管理准则要求的八个组成要素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责任管理、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与质量管理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执行、项目质量复核、执业质量监控、分所管理、接受外部执业质量检查管理等九个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政策和程序,建立健全了较为全面、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方面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咨询
中汇制定了项目咨询的政策和程序,项目组需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向专业技术部或质量控制部进行咨询。近一年审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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