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力明
本人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当选为宁波旭
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期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及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彭力明: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社员。曾担任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专任教师,宁波市海伯精机制造有限公司工程师;现任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不存在违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4 次,未召开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 亲 自 出 席 委 托 出 席 缺 席 本年度股东大 出 席 未 出 席
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会次数 (次) (次)
4 4 0 0 0 0 0
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中担任委员。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决策委员会,未发生需召开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对于本人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全部参加,对审议事项投票意见均为同意。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制定,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将在 2025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情况。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内部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主动了解投资者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公开邮箱等
途径反馈的问题和关注事项,督促公司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发挥独立董事在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到访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
况、生产情况等相关事项。同时,通过会前阅读资料、会中听取报告、会后审阅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决策事项跟踪进展表等方式充分掌握公司重要事项,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对本人开展工作给予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不存在拒绝、阻碍、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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