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保密约定可以理解,不公布合同内容和签约方X公司的名称也可以接受,但是一个上市公司,涉及众多股民,应该回应股民关注并尽快公布合同中不涉密的相关简况。又不是在超市买几十块钱的东西,这个是几十亿的项目,关系到几十万股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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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8 14:36:03
发布于 广东
$海南华铁(SH603300)$ 关于海南华铁我来揭露可能真实情况:1:合同或者协议是真实的,由于国家意志,买不了那个算力卡,所以双方协商,合同或订单做废。2:因为公司公告有大额算是合同,股价进行了大幅拉升,但那个章某某有内幕消息,知道了合同难以兑现,所以提前跑了,把大家凉在山上,直到近来没有办法执行合同才被动公告,造成大家的损失。其实证监会应该查的是:是否有内幕消息走漏了,章某某是否和上市公司勾结了。3:利空公告后,市场反映过于激烈,不排除某些机构故意请了水军,大肆宣扬唱空,目的很明确,就是希望散户们割肉,机构趁机吸纳低价筹码。4:公司的算力业务不会因为这个合同而终止,主力浑水摸鱼,就是看中了公司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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