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2024 年,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华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所于 1981 年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
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 人。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
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2024 年 12 月 9 日和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4 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
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并且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年度审计工作,继续聘请其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
延续性。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2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
务所讨论审计性质及服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
(三)2025 年 4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
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及《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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