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其在6月17号就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公司当时为何没有公告披露?而海南国资委的收购批复时间是在6月26号,上交所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这么重要的事项为何没有在这之前向投资者公告披露?
海南华铁: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则履行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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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4-09-10 1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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