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海鸥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关于核准江苏海鸥冷却塔
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7 号)核准,海鸥股份以股权
登记日(2020 年 7 月 17 日)收市股本总数 9,147.00 万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 2.50 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 A 股股份,配股价格为7.55 元/股。海鸥股份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 2,104.89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891.8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76.59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15.3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H10289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4,715.30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0,931.55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8,000.00
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410.60
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17.13
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975.26
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54.05
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74.51
减: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减:银行手续费 0.3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7.03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810.4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依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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