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过去的 2024 年度工作中,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
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潘增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 1 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
工程师。曾于杭州闸口发电厂、浙江省电力工业局任职;2002 年至 2019 年在国
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任职,2018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0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本人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过去的一年中,认真审议了公司报送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对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7 7 0 0 否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该次会议。作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亲自出席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在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负责审计的会计师多次召开沟通会,审计工作开展前,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对于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及计划,审计工作完成后,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财务报表审计事项的汇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报告期内,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通过股东大会、业绩交流会等形式,本人关注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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