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去的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俞乐平、潘增祥与卢小雁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召集人俞乐平为会计专业人士。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俞乐平、李健与卢小雁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召集人俞乐平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24年1月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度审计事项沟通会,会议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汇报,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等,并就审计有关事项与会计师进行询问沟通
2、2024年3月1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度审计事项沟通会,会议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财务报表审计事项的汇报,包括财务报表的总体情况、对外投资减值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并就年度审计有关事项与会计师进行询问沟通。
3、2024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4、2024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5、2024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6、2024年10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7、2024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及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积极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在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会同年审会计师召开审计事项沟通会,审阅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听取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及计划,同意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交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
在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会同年审会计师再次召开审计事项沟通会,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财务报表审计事项的汇报,包括财务报表的总体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并就年度审计有关事项与会计师进行询问沟通。
在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相关会议,并通过表决形成书面意见,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为公司2023年年报编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可以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项。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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