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闫建来)
作为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闫建来: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5 年 7 月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汽车工程系内燃机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85
年 8 月至 1988 年 7 月,就职于中国汽车零部件工业联营公司(中汽总公司)从
事全国汽车零部件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轿车国产化定点和投资工作。1988 年
9 月至 1989 年 7 月,参加中央赴豫讲师团赴河南南阳教育学院担任教学工作;
1989 年 9 月至 1999 年 9 月,在中国汽车零部件工业联营公司任规划部长,其间
短期担任直属企业行政领导; 1999 年 10 月至 2005 年 7 月,在中国汽车工业协
会工作,历任零部件事业部主任、《中国汽车导讯》执行主编、创建“汽车行业产业损害预警系统”并担任“汽车行业反倾销咨询服务中心”主任;2006 年 2月至 2023 年 9 月在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工作,历任展览科普部部长、零部件部部长、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专务秘书长。2020 年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对所
审议事项均表示赞成,未提出过异议。出席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 亲自出 是否参加年 两次未参
(次) (次) 参加(次) (次) (次) (次) 席(次) 度股东大会 加会议
闫建来 8 8 7 0 0 1 1 是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我担任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 3 次,
我均出席了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会议议题,履行了委员职责,提升了董事
会决策效率。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
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
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解答投
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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