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一、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说明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442,395,813.7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应分配股份(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1、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含税)。
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应分配股份 132,623,204 股(总股本
134,848,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224,796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3,155,801.00 元(含税)。
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
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50,892,099.2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84,047,900.2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26.56% 。
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
回购并注销)金额 0.0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 并注销金额合计 33,155,801.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49.93% 。
2、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以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应分配股份 132,623,204 股计算,拟转增
53,049,282 股(尾数四舍五入为整数,以具体实施后的股本数为准),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134,848,000 股变更为 187,897,282 股(尾数四舍五入为整数,以具体实施后的股本数为准)。
3、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2,224,796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应分配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如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将发生变更,因此对《公司章程》里有关注册资本和股本的相应条款以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币 13,484.80 万元。 187,897,282.00 元(以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后的实际金额为准)。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87,897,282 股
13,484.80万股,均为普通股。 (以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的实际金
额为准),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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