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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5 19:02:54 股吧网页版
威高血净: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6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高血净
股票代码:603014.SH
收购人: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路 1 号
一致行动人一:威高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路 1 号一致行动人二:威海凯德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路 1 号
一致行动人三:威海盛熙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路 1 号一致行动人四:威海瑞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路 10-2 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摘要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本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威高血净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摘要签署日,除本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威高血净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尚需取得威高血净股东会审议通过、联交所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本次收购在取得前述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实施。本次收购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以及取得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本次收购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本次交易前,威高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威高集团、威海凯德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74.18%的股份,超过 50%;本次交易完成后,威高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威高集团、威海凯德、威海盛熙、威海瑞明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84.36%的股份,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据此,收购人本次收购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
一、收购人威高股份......5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威高集团......12
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威海凯德......17
四、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威海盛熙......21
五、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威海瑞明......24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28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29
一、收购目的......29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
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30
三、本次收购履行的相关程序......32
第四节 收购方式......34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34
二、本次收购方式......34
三、本次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35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48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49
收购人声明......50
一致行动人声明......51
一致行动人声明......52
一致行动人声明......53
一致行动人声明......5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的含义如下:
本摘要、本报告书 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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