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轮胎”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2025年3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玲珑轮胎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现就玲珑轮胎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2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5号),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轮胎”或“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2,121,21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04,999,99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193,7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4,806,21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30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27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379,745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73,553,911元。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经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春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和3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3,388,789元(约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8.95%,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11,252,308元,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2,136,48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5年3月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384,806,219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173,553,911
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2,136,481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注) 213,388,789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01,443,486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余额 11,945,303
注:结项时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系截至结项当日(即2024年12月13日)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之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 余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