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2:02:33 股吧网页版
玲珑轮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需对普华永道中天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普华永道中天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
[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 22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达 1,150 人,
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87 人。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二、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谭磊,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6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晓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5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贾娜,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8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谭磊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贾娜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晓莎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普华永道中天根据与项目沟通、监督与复核相关的政策与程序,就重大审计及会计判断问题及时向风险及质量管理部及相关专业技术支持部门进行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普华永道中天对于项目组内存在专业意见分歧的处理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在项目组内或项目负责人、质量复核合伙人及其他被咨询的合伙人未达成一致意见时,不能出具审计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未发生意见分歧的情况。
3、项目质量复核

普华永道中天对项目组的沟通、监督与复核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程序,项目组成员在执行复核工作时,根据不同领域的重要程度和复杂程度等因素,由不同级别人员进行复核,项目合伙人积极参与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会计、审计及项目管理的问题,进行适当的监督和复核,包括解决重要事项、识别咨询事项等,确保在出具报告前所有支持审计意见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均已获得。除了审计项目组内部的复核程序外,普华永道中天对本公司审计项目委派质量复核合伙人,以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客观评价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以及结论。

4、项目质量检查

普华永道中天风险及质量管理部对审计项目执行严格的内部质量监控检查制度以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和保障高质量的审计执业水平,主要包括实时项目质量监控检查和已完成项目的质量监控检查。普华永道中天始终关注质量监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和程序,保持稳定的工作质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普华永道中天制定了与质量监控检查相关的政策与程序,风险及质量管理部针对质量监控检查或外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评估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存在缺陷以及缺陷的重大程度和影响的广泛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