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1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四季度、2025 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提请股东会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第四季度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
元(含税);2025 年一季度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一)2024 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610,904.71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55.65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5,303.86 万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40,341.88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2024 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将以 2024 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 元(含税)。若按照公
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63,502,683 股,分配现金红利
总额为 2,048.90 万元,占 2024 年第四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52%。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已累计分配现金分红金额 51,661.65 万
元,合计第四季度现金分红 2,048.90 万元,2024 年度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共计 53,710.55 万元,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65%。
2024 年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020,030 股股份进行注销,总金额为 19,611.59 万元。上述股份
已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实施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2025 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69,683.73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057.62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8,102.77 万元。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58,444.64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2025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将以 2025 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
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63,502,683 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
为 10,244.52 万元,占 2025 年一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08%。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三)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其他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持续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2025 年度公司将进行季度现金分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季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年度现金分红合计数占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 30%、不高于 40%的前提下,制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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