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
[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 22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达 1,150 人,
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87 人。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
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玲珑轮胎公
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普华永道中天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阶段性审计结果等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
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召
开年度审计策略会议,听取普华永道中天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汇报,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讨论确定年度关键审计事项。
(三)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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