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1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上午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口头、电子邮件、微信通知的方式向各位监事
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志伟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以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关于 2024 年第四季度、2025 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
股东会授权的议案
(1)2024 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610,904.71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55.65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5,303.86 万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40,341.88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的股东
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2024 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将以 2024 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 元(含税)。若按照公
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63,502,683 股,分配现金红利
总额为 2,048.90 万元,占 2024 年第四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52%。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已累计分配现金分红金额 51,661.65 万
元,合计第四季度现金分红 2,048.90 万元,2024 年度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共计 53,710.55 万元,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65%。
(2)2025 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69,683.73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057.62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8,102.77 万元。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58,444.64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2025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将以 2025 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63,502,683 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
10,244.52 万元,占 2025 年一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的 30.08%。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3)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其他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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