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称“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本报告所指前次募集资金包括本公司 2020 年 11 月募集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增资发行资金(以下简称“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以及 2022年 3 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非公开发行资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称为“前次募集资金”)。
(一)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签发的《关于
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322 号),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63,798,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2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1,135,5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518,09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8,617,490 元,上述资金于 2020年 11 月 26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105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荆门年产 800 万套半钢和 120 万套全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以
下简称“增资发行募投项目”)已经结项。经 2023 年 4 月 17 日总
裁审批通过后,本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2,052,664 元(约 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3.14%,其中: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59,323,314 元、
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 2,729,35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624-034658-050 活期 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 37050166628000001286 活期
行 已销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增资发行募投项目存放于汇丰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的款项 均已转出并对两个银行账户予以销户。
(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2 日签发的《关于核
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395 号),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12,121,21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45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404,999,997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193,778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4,806,219 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
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27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长春年产 120 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和 300 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生
产项目”(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经结项。经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3,388,789 元
(约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8.95%,其中: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211,252,308
元、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 2,136,481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75-001213-013 活期 11,72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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