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29 21:23:46 股吧网页版
601898:中煤能源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0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0

债券代码:143639 债券简称:18 中煤 02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0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8 日

债券付息日:2020 年 5 月 11 日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发行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开始支付自 2019

年 5 月 9 日至 2020 年 5 月 8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付息

工作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品种二)。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18 中煤 02、143639。

(三)发行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规模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4 亿元。本期债券期 7 年,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六)债券利率:本期债券本计息期票面利率为 5.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七)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5 月 9 日至 2025 年 5 月 8 日;

如投资者于第 5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18 年 5 月 9 日至 2023 年 5 月 8 日。

(八)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5 月 9 日(如遇非

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于第 5 年末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5 月 9 日(如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九)兑付日: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 2025 年的 5 月 9 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于第 5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的 5 月 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二、 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5.00%。本次付息每手“18

中煤 02”(143639)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50.00 元(含税)。

三、 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一)本年度计息期限:2019 年 5 月 9 日至 2020 年 5 月 8 日,逾期未领的债券

利息不另行计息。

(二)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8 日。截止该

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

有本年度利息。

(三)付息时间:2020 年 5 月 11 日。

四、 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0 年 5 月 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8 中煤 02”(143639)持有人。

五、 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

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交易日

前将本期债券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

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