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9 19:11:39 股吧网页版
中国中车:中国中车关于子公司参与设立华舆甬元战新(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601766 (A 股) 证券简称:中国中车 (A 股)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 1766 (H 股) 证券简称:中国中车 (H 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参与设立
华舆甬元战新(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拟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中车国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出资人共同设立华舆甬元战新(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 12 亿元,其中,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认缴 3.5 亿元(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标准。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资本”)拟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中车国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出资人共同设立华舆甬元战新(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中车资本、中车国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及其他出资人共同签署了《华舆甬元战新(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 9 年,基金存

续期 8 年,其中投资期 5 年,退出期 3 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基金存续期可延
长 1 年。

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中车国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包括中车资本、宁波市甬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宁波鄞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甬元财通富浙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浦东引领区国泰君安科创一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 12 亿元,其中,中车资本认缴 3.5 亿元。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投资类型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作协议

私募基金名称 华舆甬元战新(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
以工商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35,000

尚未确定

□现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其他:______

上市公司或其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子公司在基金 □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

中的身份 □其他:_____
私募基金投资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

范围 □其他:______

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 中车国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人全称 中车国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协议主体性质 私募基金

□其他组织或机构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110108MA01A9RL0X

码 □不适用

备案编码 P1073866

备案时间 2022 年 8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 张鹏

成立日期 2018 年 2 月 6 日

注册资本/出资额 5,000 万元

实缴资本 5,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 3 号院 2 号楼 1 至 16 层 01 内六层 615 室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 3 号院 2 号楼 1 至 16 层 01 内六层 615 室

主要股东/实际控 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