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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8 18:33:54 股吧网页版
中国电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3 号)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上市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80,124,21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4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95,999,918.84 元。2022 年 12 月 30 日,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57,267,899.65 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 13,338,732,019.19 元,扣除剩余应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10,205,985.02 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
净额为人民币 13,328,526,034.17 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12 月 30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7942 号验资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对中国电建 2024 年度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刘一飞、乔小为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5 年 4 月 30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刘一飞、付珩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有关人员访谈;

2、察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 2024 年度信息披露文件、内控制度文件、三会文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相关资料;

4、查阅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等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事项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中国电建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收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并查阅了公司其他内控制度。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中国电建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制度性文件、相关会议记录等,了解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募投项目台账,核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已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决策文件、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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