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阅了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建财务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数据指标,并进行相关的风险评估,同时对其《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查验,出具本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一、电建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电建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电建财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MA002J5876,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 万元。电建财务公司现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北 京 监 管 局 核 发 的 《 金 融 许 可 证 》 , 机 构 编 码 为
L0230H211000001。
电建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企业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
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结汇、售汇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代理业务;结汇、售汇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持有电建财务公司 94%股权,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电建财务公司 3%股权,中电建聚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电建财务公司 3%股权。
二、电建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电建财务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是电建财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决定电建财务公司重大事项,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为电建财务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经营层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3 名、总会计师 1 名,
负责财务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
按照前、中、后台分离的审慎经营原则,电建财务公司内部设立了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办公室、办公室/董
事会办公室、计划财务部/财务共享中心、资金结算部、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金融市场部、国际业务部、审计稽核部、纪委办公室和信息技术部共十一个职能部门。建立了前中后台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风险控制机制。电建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二)风险的评估与识别
电建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信贷业务控制。
电建财务公司制定有《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隔离制度》《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办法》《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管理办法》《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工作尽职管理办法》《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管理办法》《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责任认定办法》《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信贷资产减值损失估算及专项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等,信贷业务发展基本做到了“管理有制度,工作有标准;岗位有职责,操作有规范;风险有监测,过程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有考核”。
在信用业务的拓展和操作过程中,电建财务公司坚持“内控优先”和“审贷分离”原则。由信贷管理部和风险管理部分别对客户实施尽职调查和审查,通过对客户财务偿债能力、经营发展能力和融资能力、风险状况、资产分类和监测预警等情况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客户授信方案。尽职调查和审查通过的客户信用评级、授信额度、授信方案等事项,报电建财务公司贷款审查委员会进行审议。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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