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3 号)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或“公司”)向 30 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80,124,211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中金公司”)担任中国电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建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电建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电建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现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于 2015 年12 月。电建财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MA002J5876,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万元。电建财务公司现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 L0230H211000001。
电建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企业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结汇、售汇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代理业务;结汇、售汇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持有电建财务公司 94%股权,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电建财务公司 3%股权,中电建聚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电建财务公司 3%股权。
二、电建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电建财务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是电建财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决定电建财务公司重大事项,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为电建财务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经营层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3 名、总会计师 1 名,负责财务公司日常事
务的管理。
按照前、中、后台分离的审慎经营原则,电建财务公司内部设立了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办公室、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计划财务部/财务共享中心、资金结算部、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金融市场部、国际业务部、审计稽核部、纪委办公室和信息技术部共十一个职能部门。建立了前中后台职责分离、相互制
约、相互监督的风险控制机制。电建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二)风险的评估与识别
电建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信贷业务控制
电建财务公司制定有《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隔离制度》《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办法》《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管理办法》《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工作尽职管理办法》《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管理办法》《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责任认定办法》《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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