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9 19:16:53 股吧网页版
长城汽车: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 年 12 月修订)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为保障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一)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关键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含公司(含控股子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 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于公司(含与公司合并报表的子 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

四、考核机构与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 和可靠性负责;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五、 考核指标与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根据每个考核年
度业绩目标达成率(P)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行权的比例(X),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绩效指标选取 销售量 净利润

各绩效指标权重 50% 50%

业绩目标达成率(P) ∑(绩效指标实际达成值/绩效指标目标值)×绩效指标权重

第一个行权期 2024 年公司汽车销量不低于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72 亿元
190 万辆

第二个行权期 2025 年公司汽车销量不低于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85 亿元
216 万辆

第三个行权期 2026 年公司汽车销量不低于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100 亿元
若预留部分期权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含当日)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
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不含 当日)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绩效指标选取 销售量 净利润

各绩效指标权重 50% 50%

业绩目标达成率(P) ∑(绩效指标实际达成值/绩效指标目标值)×绩效指标权重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年公司汽车销量不低于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85 亿元
216 万辆

第二个行权期 2026 年公司汽车销量不低于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100 亿元
180 万辆

注:以上“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上“销量”是指公司年
报披露的全年销量。

考核指标 年度业绩目标达成结果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P ≥ 100% X=100%

业绩目标达成率(P) 80%≤P<100% X=P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