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此 乃 要 件 请 即 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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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内容或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的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名下所有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及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人,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GREAT WALL MOTOR COMPANY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333(港币柜台)及82333(人民币柜台)
(1) 建议授予董事会发行A股及H股的一般性授权
(2) 建议授予董事会回购A股及H股的一般性授权
(3)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 2025年度公司经营方针
(5) 续聘核数师
及
(6) 股东周年大会与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本公司谨订於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下午2时正、3时正、4时正假座中国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076号长城汽车哈弗技术中心会议室分别举行股东周年大会、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及A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及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38至51页。无论 阁下能否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有关类别股东大会,务请将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列印的指示填妥。H股股东须尽快亲身或以邮寄方式将代表委任表格送达本公司H股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惟无论如何不得迟於股东周年大会及╱或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及彼等之任何续会(视属何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前 24 小时。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或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或彼等之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如 阁下拟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或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则须於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或之前将填妥的回执送达本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处(就H股股东而言)。
* 仅供识别
2025年5月27日
目 录
页次
释义 ...... 1
董事会函件...... 4
1. 绪言 ...... 4
2. 建议授予董事会发行A股及H股的一般性授权 ...... 5
3. 建议授予董事会回购A股及H股的一般性授权 ...... 5
4.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9
5. 2025年度公司经营方针...... 11
6. 续聘核数师 ...... 12
7. 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 ...... 12
8.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间 ...... 12
9. 以投票方式表决...... 13
10. 推荐建议 ...... 13
11. 其他资料 ...... 13
附录一 说明函件 ...... 14
附录二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乐英) ...... 19
附录三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辉) ...... 25
附录四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兆麟)....... 32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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