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6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拟与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续签《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
拟与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续签《保理合作框架协议》
及相关交易于 2026-2028 年三个年度交易上限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次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与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铝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及与中铝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保理”)签订的《保理合作框架协议》即将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考虑到公司未来对该等业务的实际需求,相关交易仍将持续
发生,因此,公司拟与中铝财务公司、中铝租赁及中铝保理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及《保理合作框架协议》,所有新协议的有效期均为
三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
交易限额
一、《金融服务协议》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人民币 220 亿元(含应计利息)
每日最高贷款余额 人民币 240 亿元(含应计利息)
其他金融服务费用 人民币 1 亿元/年
协议有效期 3 年(2026 年 1 月 1 日-2028 年 12 月 31 日)
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利率上限
存款利率范围 范围内,原则上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
利率。
贷款利率范围 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原则上不高于信贷服务提
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主要独立金
融机构向其提供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
二、《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
交易限额 人民币 30 亿元(含租赁本金、租赁利息、手续费等)
协议有效期 3 年(2026 年 1 月 1 日-2028 年 12 月 31 日)
不高于国内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同种类服务的
融资成本(以综合税后 IRR 为准),租金参考中国人民
融资成本 银行定期公布的基准借贷利率(LPR)确定;若无该等
利率,则参考其他主要金融机构相同或类似服务所收取
的利率确定。
三、《保理合作框架协议》
交易限额 人民币 18 亿元(含保理款、保理费及手续费等)
协议有效期 3 年(2026 年 1 月 1 日-2028 年 12 月 31 日)
融资成本 不高于国内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的同种类服务的平均
融资成本。
由于中铝财务公司、中铝租赁、中铝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铝集团”)的附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现行《金融服务协议》、与中铝租赁现行《融资租赁合作框
架协议》及与中铝保理现行《保理合作框架协议》均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签订,并
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
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关前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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