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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0 17:54:21 股吧网页版
中国铝业:中国铝业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1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5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123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10/16 - 2025/10/17 2025/10/17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即在满足《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下,董事会可以在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限额内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每股人民币0.123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 2025 年中期股息,总计派息金额约人民币 21.10亿元(含税),约占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2)公司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派发不适用本公告。H 股股东红利派发事宜请见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7,155,632,07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10,142,745.59元(含税)。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10/16 - 2025/10/17 2025/10/17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的对象外,其他 A 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 A 股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有关规定,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
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向上述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23 元;待股东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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